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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税周年志:不同利益主体感受不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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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2-2-6 9:18:27 文章来自于:(中国贸易网)


  重庆和上海两试点的探索,无论有何得失,都会为房产税未来的走向提供重要依据

  去年1月28日,中国长江侧畔的两座直辖市——重庆和上海,正式启动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工作。如今一年时间已经过去,人们自然不会忘记为它过个满岁的生日。

  众所瞩目的房产税试点,意义是全国性的,也是历史性的,它提供了近距离观察这一新制度的契机,当然也意味着,经过多年“空转”,中国的房产税改革终于进入实证阶段。

  房产税是一项国际上具有通行性的税种,在多数实行分税制的市场经济国家,它都是地方财政收入体系的核心。目前在中国,房产税还只是一个小税种。近年来伴随房价的快速上涨,以及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,房产税作为“小税种”每每引发的都是“大讨论”。而在超高的预期和欠准的宣传下,房产税逐渐被误读成遏制高房价的最终救赎。

  也正因此,和个税出台前遭遇的抵触境遇不同,房产税始终被营造在一种“万众期待”的舆论氛围中,民众对“税负加重”的担忧,也被对“高房价”的焦虑所取代。

  重庆和上海一年来的房产税改革试验,是在实证基础上对上述期待做出回答:一年来,开征房产税对当地房地产市场有何调控效果?房价降了没有?投资、投机性住房消费模式是否有所收敛?地方政府从“土地财政”向“税收财政”转变的探索得到哪些启发性结论?

  在这些问题面前,我们的调查得到的是不尽一致的答案。有人认为,房产税仅在试点之初的几个月里发挥了调控房价的作用,其“心理影响大于实际影响”;也有人认为房产税成功阻截了投资、投机性购房需求,使市场结构发生有益变化。在试点城市重庆,虽然当年征收的1亿元房产税仅是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的九百分之一,但有人认为,重庆至少“搞出了个名堂”,让市场接受了房产税的概念……

  不同的评价,包含着不同利益主体对房产税不同的感受。而可以肯定的是,这些评价都将进入高层的决策参考——近期财政部、住建部等部委的表态无不透露出,将根据试点城市的经验总结、研判,酝酿房产税“下一步”的推进力度和相应举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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